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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求助:参加新农村建设,分享政策红利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6-18 11:52 已回复

领导好:

     本人罗玉华(家有老公-马列,女儿-马先月,婆婆妈),是西河镇龙井村14组村民。老公之前是城市户口,早已转龙井村,但未在集体内;女儿马先月由于读书问题,出生后上户城市户口,早已转龙井村,但未在集体内。我们名下无任何房产。

     锦绣天府是一个伟大而具有战略目光的项目,省、市机关高度重视。该项目不仅美化成都市容,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也可给全国新农村建设做好示范作业。

     目前,西河镇龙井村锦绣天府项目正在如火如荼的推进中,根据龙井村制定的实施细则,我这个家庭只有我一人才能享受政策红利,可分配40平方居住,一家三代,4口人明显不够。对此,已多次求助村委会、村长等相关领导,看能否由于家境特殊,申请走特殊流程,开辟绿色通道,以至于不影响国家的发展。但每次回复只能分配40平方居住,让人欲哭无泪。

     我真心不想应为不能参加,导致房子、土地不能统一规划,影响项目总体实施、落地;我也真心想参加该项目。特此,希望相关领导能酌情考虑,圆我的中国梦。

     谢谢,再次打扰!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龙泉驿区民生诉求会办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6-19 09:17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西河街道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19〕11号)、《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农经发〔2019〕4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实施乡村振兴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工作方案&、<成都市经开区(龙泉驿区)实施乡村振兴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指导意见&的通知》(龙府办函〔2019〕71号)、《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两河村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等4个项目实施规划的批复》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龙井村发展实际,特制定《龙泉驿区西河街道龙井村乡村振兴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实施细则》。
一、龙泉驿区西河街道龙井村乡村振兴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实施细则,第十条 不是本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员(如挂靠户等),不纳入项目参与人员范围。
二、根据龙泉驿区西河街道龙井村乡村振兴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实施细则,长期居住在项目区内,项目参与人员的配偶及随迁子女(十八周岁以下)为非本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按5000 元/㎡价格购买人均40㎡的新房,可自愿申请购买新房,需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开具未享受证明。
三、您老公马列、女儿马先月于2019年2月12日居民迁入龙井村14组,挂靠户并不符合纳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条件,不是龙井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不能享受龙井村乡村振兴农民集中建房整理项目安置政策。
以上情况西河街道已于2020年6月28日16时16分与您联系,您的电话无法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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