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是前进顺江村六组村民,我名下有承包地在我父母名下, 1997年全国实施并轨招生,我在当年考入成都大学,户口被迁往成都大学,2000年完成学业,户口要求回邛崃,当时我想把户口迁回村里,但被告知无法迁回前进顺江村6组,所以户口挂在临邛镇一个熟人那里。2010年顺江村进行土地确权的时候未通知我,导致土地确权的时候未登记我的名字,现申请添加我的名字。请问领导我的这个诉求是否合理合法?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文君街道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2010年顺江村进行土地确权时未通知您,导致确权登记时未登记您的名字。文君街道街接到您的来信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经核实,2010年顺江村进行土地确权时您已是城市居民户籍,并非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故不能参与该村土地确权。您家的承包地和房屋均已确权给您的父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情况文君街道已于2020年6月22日11时43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已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