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上明珠家具股份有限公司,自今年二月九日开始通知员工线上办公,后以工厂未复工为由仅支付最低保障工资,大部分二月复工办公室人员都仅收到1660左右工资,远远低于员工疫情前正常薪资,且违反疫情期间国家规定及成都市疫情条例。三月中旬工厂恢复办公,又扣除三月上旬工资百分之二十。以上行为皆未在企业公告平台发布信息,员工在收到工资前并不清楚企业单方面降薪行为。且三月工厂复工后,公司开始陆续裁员,也未按实际赔偿金额进行赔偿。
网友,您好!崇州市人社局接到您反映掌上明珠企业单方面降薪的情况后,立即指派专人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使用本法:…(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之规定,由于你们双方就您的工资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进行维权。上述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6月23日通过电话告知您,您表示希望我们协助您取得与明珠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人员告知您可以随时到我局获取明珠公司前期提供的你们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