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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拆迁了结婚迁不了户口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6-17 16:53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我是东部新区三岔镇的农民。我结婚迁户口迁不了,因为拆迁的时候房子登记的是我爷爷的名字 ,不是我爸爸的名字,就不让我老婆的户口迁过来,房子都拆迁了也改不了名字了,我爷爷也去世了,想求助一下领导我们这样怎么才能迁户口,去年问的时候说政策下来就可以迁,现在去问说我爷爷去世了不能迁,房子是我爸爸的名字才可以迁,尊敬的领导帮帮我们吧,太难了跑了不知道多少路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6-24 11:41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实行)实施细则》(成公通〔2019〕40号)文件规定,办理“夫妻投靠”入户前置条件为:市外人员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是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直系亲属包括:本人的配偶、子女、孙子女、曾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外祖父母、曾外祖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的配偶。
据了解,您结婚满已满3年,未办理成都市居住证,未购买成都市社保。且申请入户农村地址房屋已拆迁,拆迁前房屋产权人、申请入户安置房房屋产权人均为您已过世的爷爷。因产权人过世,请您先确定房屋所有权。
若您申请入户“特殊集体户”,请来话人咨询迁入地政府关于“农迁农”迁入“特殊集体户”政策,在符合“农迁农”政策及“夫妻投靠”政策后,持迁户所需全部材料到“三岔一站式办证点”申请入户。
若您申请入户安置房,在符合“夫妻投靠”前置条件后持迁户所需全部材料到“三岔一站式办证点”申请入户。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6月19日10时13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晓。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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