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委书记:
本人系养马镇新路村1组村民,2018年因蜀都大道东延线公路建设拆迁安置。为配合政府拆迁工作,签订协议时老婆已怀孕数月,未出生,现小孩已1岁多。多次咨询我镇拆迁办工作人员关于我新出生的小孩是否属于安置对象,相关工作人员告知:类似我这种情况人员较多,正在讨论处理方案。故想咨询我小孩是否是属于安置对象。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我街道办目前尚未接到对新增人口安置的文件,新增人口安置问题待上级文件下达后,我们将严格按照文件执行。
以上情况,因您未提供电话,无法同您联系。如有其它疑问,可咨询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办事处,咨询电话028-27722001。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