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长您好!我是绵竹市遵道镇的居民,由于我在重庆找了一份开网约车的工作,在公司培训考核完成以后,公司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开具无犯罪证明才能配车,我于2020年6月16日找到遵道镇派出所民警又一次被拒绝, 民警说国家不允许向个人出具无犯罪证明需要单位发委托函,但是这是重庆市公安局要求的我没有办法要求重庆市公安局给遵道派出所发函吧。2018年由于工地上班需要考爆破证我也去遵道派出所开证明去了两次都被拒绝,最后我问了其他几个工友别人在当地派出所都开到了证明(分别是:板桥,新市,土门派出所)唯独遵道派出所不给开,最后和民警闹了一场当面打电话给工友他们证实都开了,他们没办法了才给我开了个证明。 现在重庆那边要手续才能上班派出所也不给开证明,绵竹市公安局,政务中心我都跑遍了都叫去派出所开,现在我没有办法了,请求市长您帮帮忙,难道现在办点事就这么困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