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游仙区小枧湿地公园片区征地:1、政府实际征地拆迁开始时间为2007年,2008年底以后才陆续取得省政府征地批复,征地程序是否合法?2、按照报批要求,须明确征地用途,但到目前为止该片区任然是大片菜地,原来省上的征地批复文件是否还有效?3、最近(2020年6月)重新在谈青苗补偿费的问题,但政府还用的是2007年的标准,是否合理?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后,我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转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处理。据悉,2020年7月11日,游仙区小枧人民政府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已当面与您沟通解释,并出具了相关征地批复等材料,您表示理解。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