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由于工作参保需要,于1996将户口从仁寿县农村迁到双流华阳镇亲戚家里。后来户口又到了华阳华新中街83号成了空头户口,期间我从没享受过城镇的仍何待遇,中途由于公司经营不景气,下了岗,我成了自由职业者。公司以前给我买了7年的社保,后来我以个体户身份在成都买了8年社保,经济收入低,无法买房。现住在爱人分的安置房内。如今我在仁寿的农村房还在,偶尔回家住段时间,这次仁寿县修梓州大道将拆迁我的房子,村上说我是有房无户不予安置,只能以经济补偿。补偿费很低,我无法用补偿費购买同等房子,他们说这是政策。我想如果拆了我的房如今我又买不起房,假如夫妻闹矛盾离了婚,我将成为无业无房无人管的人,老了将成为国家政府的累赘。我希望政府帮助我,趁此机会安置我,让我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在此我感谢政府,感谢领导!
尊敬的网友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眉山天府新区辖区内的征地拆迁安置严格按照《四川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天府新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天眉管办〔2021〕10号)执行,具体文件内容眉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可查询。欢迎到眉山天府新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地址:视高中建大道1号,电话:028-36637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