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刘书记,我前段时间从家里老人(接近90岁高龄)那里了解到,民政局以‘有了社保终止发放老兵退伍的生活补助费用 ’为理由,拒绝发放本该每个月几百元的补助费用。
我在网络上搜索,也没找到国家有相关政策的发布,请问一下这是依据什么而终止的? 老人家是年轻的时候当兵(十几岁)后退伍回到绵阳,领取该费用也很多年了,后来为了老年夫妻俩人能有养老钱,拿全部家当给自己买了社保(老伴没买,没钱),但是现在因为社保没了退伍费用。
重点:
问:依据什么政策终止发放老兵的退伍生活补助?以及哪里有政策规定了买了社保就不发送老兵退伍的生活补助
市民您好,机构改革后,退役军人事务属于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职责,请咨询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0816-8706678,0816-870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