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为你院作的应急抢险工程,边坡治理,何时能拿到工人,工资,材料款,及下余费用,我于2016年6月进场,2016年9月验收合格。现如今边坡都挖了。我的工程款一直推,何年,何月,你们还是财政资金。你们把中央政策当什么了。你们权利大于天,公理在那,执法部们,脸面在那。望给于解释。
网友:你好!
你所反映的《法院工程款,何时能支付我的材料及部分民工工资》一贴已获悉,我院第一时间对该案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恩阳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建设项目于2016年开工,施工过程中,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对边坡进行治理,因属于审判法庭的附属工程,且工程量较小,决定由审判法庭的施工单位四川省泸县潮河建筑公司(以下简称潮河公司)一并实施,这位网友若属于潮河公司的施工人员,我院没有直接付款义务。边坡治理过程中,潮河公司已支付5万元作为民工工资及材料费,完工后,因潮河公司未付清民工工资和材料款,我院为了保证民工工资不被挪用,由潮河公司委托我院全额支付了下欠的民工工资80378元。现我院已按合同的约定向潮河公司足额支付了应付工程款。这位网友实施的边坡治理工程应与潮河公司办理结算,向潮河公司主张工程款。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