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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购买绵阳城区新建商品房补贴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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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购买绵阳城区新建商品房补贴的问题
jerry77
2020-06-07 20: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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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城建”公众号于2019-08-29发布文章《
扩散!最高2万,我市商品房购房补贴申领时间延长!
》,其中引用“绵住建委函[2019]462号”提及“将2015年房展会购房政策、2016年房交会购房惠民政策以及购房契税补贴政策
申领期限
依次顺
延三年
。截止时间分别是:2021年9月30日、2022年9月30日、2022年6月30日。”
但是,《农村居民购买绵阳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实施办法》(绵建局发〔2016〕37号)提及的“绵阳农村户口
购买绵阳城区新建商品房补贴
”截至时间2020年06月30日,并未延期。
本家庭于2017年5月底购入“高新区绵兴东路111号
樊华广场
”的住宅房屋,并于
2017-06-15
网签成功
,满足“绵阳农村户口购买绵阳城区新建商品补贴”要求的购房时间范围(2016-07-01~2017-6-30),且所购住宅房屋开发商(出卖人)已于2017年底交付给我们了。购房合同第二十七条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为“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且
出卖人取得初始登记产权之日起的180日内
” ,但我们
至今未取得所购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
,所以就
不满足“绵阳农村户口购买绵阳城区新建商品补贴”所需资料的第4条要求
“4.所购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针对以上情况,请问:
1、
未取得所购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
并非个人所能控制的,
但有包含网签合同在内的剩余6项全部资料
,能否申请办理“
绵阳农村户口购买绵阳城区新建商品补贴
”?或者是否可以提供其他补充替代材料?
2、
若在已具备包含网签合同在内的剩余6项全部资料,但无所购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条件下,一定不能办理,请问
是什么原因导致开发商未取得“初始登记产权”?以及其取得“初始登记产权”的进度是什么?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住建局
回复时间:2021-11-23 09: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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