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张美琼,身份证号:510623197211184428
2020年5月15号上午11点左右在成都市金堂县金鹰路,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天府·金茂悦工程 9号地下室,做工掉入一口方井发生严重工伤事故,导致腰部严重压缩性骨折。送至金堂仁爱医院救治,6月6月我的主管医生说我彭医生说,因为拖欠医院医疗费太多无法再给我开药 ,已给我停止所有药,现在已经无法得到任何医治。我希望安全局、建设局 安全站,人社局 ,责令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 马上将医院的医药费缴纳并将我的合法赔偿款处理。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您所反映的情况,金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您已于6月9日办理出院手续,由施工方结清医疗费用。您于6月10日自行前往鉴定机构完成伤残等级鉴定,取得鉴定报告后由施工方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赔偿。
二、处理情况及下一步措施
双方均对此方案无异议,后续处理情况我局工作人员将持续关注并做好必要的协调工作。
三、沟通情况
已于2020年6月9日上午您与施工方代表在住建局安监站完成了调解。
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