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好,都江堰市兴堰丽景D区违规收取停车费用,不按政府物价部门定价进行收取,以物业公司自己规定进行收费,且该笔款项具体用途也没没有公开。完全与都江堰市政府颁布的政策相违背。请政府有关部门严厉查处。谢谢政府。
来信人: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幸福街道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经调查,D区物业是5月初才接手,收费标准按以前物业标准收费的,物业收费和用途物业是半年公布一次。因您未留联系方式无法与您回复。都江堰市幸福街道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