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8年11月至2020年5月在都江堰四川优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上班 待遇为月薪,但春节工厂因自身原因提前放假并没有履行月薪薪资发放,而是按照当月实际天数发放工资,这种情况我因该找什么部门进行维权?还有疫情期间工厂也没有发工资(我和工厂谈的是有底工资的),这个情况有没有相关地方政策或规定?如果政策上有一定的标准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谢谢
袁维纯先生: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的问题,我市人社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根据调查了解,我局约谈了四川优展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其承诺马上解决您反映的工资问题。
以上情况,我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6月11日11:25通过电话方式与您取得联系,您表示同意。
都江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