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实名投诉崇州市掌上明珠家具有限公司,以二月疫情崇州市政府不准复工为由,拖欠员工二月线上办公工资,且在三月无故降薪。
本人先联系过崇州市委书记反映情况,并未得到有效答复。也未收到崇州市劳动纠察大队的回复,请求您的帮助。
备注:
关于企业因政府不准复工,故所有线上办公人员,公司决定单方面减薪的情况,皆有录音为证。
本人已严格按照企业流程反映情况两月未果,中间沟通人员路径:人力资源经理-薪资专员-行政副总监-行政总监。
网友,您好!崇州市人社局接到您反映掌上明珠企业单方面降薪的情况后,立即指派专人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崇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于2020年6月3日依法向成都市明珠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下达了询问通知书(崇人社询字〔2020〕275号),要求该公司限期提供用工资料。2020年6月5日成都市明珠家具(集团)有限公司按期提交了相关资料,并对您投诉的工资问题进行了陈述。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对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事项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的程序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使用本法:…(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之规定,由于你们双方就您的工资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进行维权。上述情况,我局工作人员于2020年6月5日通过电话告知您,所以不存在您提到的崇州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未回复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