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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 求助】求助政府领导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6-04 16:35 已回复

我于2019年8月27日,与成都隆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装修合同,合同金额96000元,工期90天工作日。签订合同时支付了30%的合同款。在2019年9月10房屋才开始装修。2019年11月18号催我们交清尾款,我到现场去看就只做了一个基础装修,问后回答要交了尾款后才能领出材料来装修,我想12月份就要交付房子给我了,所以也就没有去计较工程进度的问题,哪里知道交付了尾款后就一直停工没做,工期到了去收房子才被告知公司出问题了,(这分明就是一个骗局嘛!!!)时至2020年3月仍未找到公司解决(已经人去楼空,大门紧闭)预计未完成部分金额5万元左右(有些装修款均转到指定的私人账户) 合同签订之初,设计师以设计费及部分材料优惠名义,私下收2000元。据说其他业主也有很多工长,设计师私下收费的情况。
据受害业主些说隆庭公司于2019年11月就被爆出资金问题,已无法履约,但仍想方设法的在向客户索要各种费用,期间还更换了法人代表,新法人也在12月与其妻子离婚。事发后,只有新法人因拖欠薪资被刑事拘留,其他违法事情无任何职能部门去追究。
2020年1月2日,大量客户,工人聚集其公司讨要说法,公司负责人未出面,当日传出负责人因未发放劳动报酬被拘捕的消息。之后我们部分业主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不受理,到成都市信访办上访,被推诿到武侯区信访办,武侯区信访办组织了公安局,法院工作人员,一开始让我们到武侯区法院集体起诉,我们到法院后,又说需要单独起诉,再次到信访办咨询后,又说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法院单独起诉。然而我们到当地法院起诉时,却告知,隆庭公司法人有刑事案件在身,需要等刑事案件有结果了才能进行民事诉讼。
一个明显的合同诈骗行为,相关部门却不予理会,让群众自己想办法,对当事公司处理态度极度模糊,事发至今半年有余,对隆庭公司的账目尚未查清,也从未有人组织过对所有受害业主一个回复和交代,多次上访维权,只有敷衍推诿的结果。
现在我们几百户业主求助无门,希望领导能够组织相关人员,对成都隆庭公司进行审查,对涉嫌违纪违法人员绳之以法,如能要回我们的损失,感激不尽。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6-09 16:20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成都隆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从2019年5月开始拖欠工人工资,到2019年12月公司无法运作。2019年12月25日当地政府出面协调未能达成共识,劳动仲裁委员会发布了整改公告,至2020年1月5日前公司未能付清工人工资。
2020年1月5日武侯区人社局将该案件移交武侯区公安分局,武侯区公安分局于2020年1月6日以法人杨X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2020年1月7日杨X科主动投案自首,武侯区公安分局工业园派出所对成都隆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X科刑事拘留,后经武侯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已移送审查起诉,目前经侦大队针对账目问题在做审计和补充材料的工作。
由于业主与成都隆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成都隆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按合同执行,属于合同纠纷。2020年3月13日,我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递交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并于当日审定此案不符合立案条件。
业主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五章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第四十二条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经济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针对业主提出的合同诈骗,通过专案组综合收集的证据材料判断,成都隆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法人杨X科本人缺乏主观上非法占有的故意,暂不符合同诈骗的构成要件。因装修合同属于不动产的专属管辖,必须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业主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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