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 关于农村户口购买首套商品房的补助问题。我2016年12月份在游仙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但是商品房是从别人手里购买的 那么我应该怎么样出申请补助呢?还有需要一些什么样的手续(开始我找城建。城建让我找开发商。开发商让我找房地产公司。)可不可以简单明了一点啊……
网友:
您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绵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农村居民购买绵阳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绵建局发〔2016〕37号)精神,自2016年7月1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具有绵阳市户籍的农村居民在绵阳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属购房户与开发商双方签订),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财政补贴,每套住房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2万元。如果您是从别人那购买的商品房,属二手房交易,不在农村居民购买绵阳城区新建商品住房财政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