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书记:
我于2017年在泸州市碧桂园生态城二期购买房产一套。购房时,销售明确告知可正读梓潼路小学鱼子溪学校。然而,2020年5月28日,茜草街道2020年基础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显示:碧桂园生态城二期购房户子女新生入学由泰安街道组织而泰安街道2020年基础教育招生工作方案显示,碧桂园生态城二期的适龄儿童在高新区小学报名,如果梓潼路小学鱼子溪学校新生报名后有空余学位,采取摇号抽签的方式,摇中读梓潼路小学,没有摇中读高新区小学。
在此,想请问下领导,碧桂园生态城二期业主的税费、水电气费用全部由茜草街道收取,为什么报名由泰安街道组织呢?既然碧桂园生态城二期2012年就属于泰安,那么为什么购房时所有的宣传广告都将碧桂园生态城的行政区域划分指向茜草街道呢?
最后,小区距离梓潼路小学仅200米,距离高新区小学近3KM(步行55分钟、驾车12分钟)这样的安排是否违背“就近入学原则”。开发商的做法又是否属于虚假宣传。在此,跪求领导们能还我们普通百姓一个公道。开学在即,跪求领导们能让我们这群普通百姓的子女能够享受“就近入学原则”能够在梓潼路小学鱼子溪学校顺利入学。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碧桂园欺诈、隐瞒行政区划、孩子无法就近读书等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关于碧桂园生态城二期行政区划归属的问题。为加强管理服务,2012年3月,经江阳区人民政府八届3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原泰安镇新建泰和社区,明确泰和社区管辖范围为北临长江,南与绕城路(现二环路)接壤,西与茜草街道新光社区和张坝景区江景村(现茜草街道渔子溪社区)相邻,东至泰安街道平安路。因此,碧桂园生态城二期在行政区划上归属泰安街道管辖。
关于江阳区小学新生招生政策及碧桂园生态城二期业主子女入学的问题。江阳区小学新生招生根据镇街行政区划和学校办学规模,按免试、就近、分配入学的原则执行,主城区由区教体局划片招生,其余镇街招生工作由其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对存在跨镇街的小区的情况,在充分考虑学校办学规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采取摇号入学的方式。为解决碧桂园生态城二期业主子女入学和渔子溪学校学位不足的矛盾,在保障渔子溪学校原招生范围的前提下,对碧桂园生态城二期适龄儿童采取先自愿报名,后摇号抽签的方式,解决二期部分适龄儿童就读问题,未摇中号的适龄儿童在高新区小学就读。
关于碧桂园生态城销售中宣传“住生态城,上梓潼路小学”欺骗诱导消费者问题。经查,碧桂园生态城二期由四川省同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销售。碧桂园生态城部分广告上标明“住生态城,上梓潼路小学”,其涉嫌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2015年12月2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公布)第十八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之规定。区市场监督局已于2020年5月26日立案,现正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