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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 求助】请求协调法院回复公安局归还公章的征询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lishaoqing  2020-06-01 10:31 已回复

韩书记,您好!



请原谅为此事多次打扰。 实在是公司经营,年审, 员工合同, 税务。。。。都需要公章。

我是中外合资四川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简称“高尔夫公司”)外籍董事,并兼任公司总经理。受公司委托,向您紧急请求:协调双流区法院督促公安局归还我公司公章。

双流区公安分局在侦办高尔夫公司原法人等涉嫌犯罪案中,于2017年2月以鉴定为由,扣留了高尔夫公司行政公章至今。三年多来,高尔夫公司股东多次申请领回公司公章,区分局以各种理由拒绝返回。

现现高尔夫公司经合法程序,依法变更了公司新的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并经登记备案于2020年1月21日领取了公司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新的董事会于2020年2月至今一直在向区分局再次申请领回公司公章,分局先是同意归还, 再是同意销毁原来公章按程序刻制新公章(但一直不肯销毁旧公章)。。。。。 今天又通过“问政四川平台”回复“需要征求法院意见”。 - 请见附件1,2

为此,请求韩书记的关注,并协调双流区法院尽快回复公安局的征询。以利我公司尽快正常业务,减少进一步损失!

李少青 - 四川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6-11 10:48

留言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区法院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调查,2014年4月29日,四川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尔夫公司)的法人股东代表李*青到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高尔夫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张*露、董事李*兰伪造公司印章和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侵占高尔夫公司资产,报案人要求公安机关对此案予以受案、立案,依法进行刑事追究。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经侦大队于2015年12月16日立案侦查。2016年7月12日经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2017年3月28日将该案移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案判决后,被告人张*露上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关于四川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多次向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提出发还扣押公章申请的情况。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经侦大队根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三条之规定,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采取扣押印章属于涉案财物,对于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擅自处理涉案财物。针对印章这一涉案财物,现人民法院未作出生效判决,同时依据《公安机关涉案财物若干规定》第二十条第三款、《成都市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涉案财物由公安机关管理的,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对涉案财物作出处理。人民法院的判决没有明确涉案财物如何处理的,公安机关应征求人民法院意见。目前该案人民法院未作出生效判决,故涉案公安机关不能自行处理扣押的涉案财物。
经区法院调查,本院审理的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张蓉露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逃避追缴欠税罪、被告人李秀兰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四川国际高尔夫俱乐部有限公司犯逃避追缴欠税罪一案于2019年10月14日立案,系发回重审案件。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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