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罗市长您好,
我大专毕业后在本校自考本科毕业,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但我在申请落户时,却因非全日制本科而被拒绝。
在此,我恳请领导与相关部门,能否稍微放宽人才、学历落户政策。毕竟,成都也有很多与我一样的自考本科或大专学历的毕业生在工作生活。我们同样努力为这座城市贡献着自己的力量,落户关乎购房、医疗、教育等问题,我们同样也想扎根在这里。技能人才落户中的证书对于新闻、教育、设计等一些专业和职业的人来说也并不可行。
今年以来,全国也有多个新一线、二线城市再放宽落户政策,如南京,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宁就业参保半年可以落户。
希望能够看到我们的建议,十分感恩。
经了解,您于2015年大专毕业,2016年取得了非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现想以学历落户至青羊区。按照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公发【2017】191号)文件要求,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当年取得毕业证的)大专毕业生,可在取得毕业证的次年12月31日前办理落户,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可办理落户。您不符合成都市现行的学历落户政策,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您,您可考虑成都市实行户籍与居住证积分落户双轨并行的方式。居住证积分落户申报的前置条件为:1、持有本市有效期居住证;2、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3、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4、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如您满足居住证积分申报前置的条件,建议按照居住证积分办理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