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人,2019因为个人原因,家里老人农村合作医疗费用没缴纳成功,2020年的费用,我们已于2019年11月5日缴纳成功,但泸州市里与古蔺县里说我们断保一年,2020年7月份之前住院费用不给予报销,说这是泸州市的规定,全国各地的农村合作医疗都是交一年保一年,为什么泸州市就要有180天的等待期,农村合作医疗不累积不转存账户里的钱,一年过后,账户的的保费就进入统筹基金了,并不属于参保个人了,一年的保期,还得让农民等待半年,这样的违法行为,为什么相关部门不出来管理,我们只想要个说法,有没有人能为农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