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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咨询】住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5-24 19:43 已回复

温江有哪些公共租赁房、廉租房?万新峰荟的入住条件高吗?一般的普通职工可以申请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温江区住建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5-27 10:29

网友:
您好,目前我区的公租房有鱼凫新村保障房位于柳城街办新村一巷60号,柳岸银洲保障房位于柳城街办南江路1198号,合江一期、二期保障房位于公平街办长安路177号。我区首批人才公寓万新峰荟位于温江区永宁镇,目前主体封顶,正在进行装饰装修,预计2021年7月竣工交付。根据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要求,开发建设单位正在开展万新峰荟人才公寓租售方案制定,房屋面积测绘、房源信息录入等工作,预计2020年9月底前将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发布租售公告。
公租房申请的条件为:
(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我区城乡家庭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
2.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具有我区正式户。申请家庭成员应为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未年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家庭成员。
3.在我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户籍登记在我区,在我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新就业职工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
2.户籍登记在我区,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的新就业职工。
3.在我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在我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三)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外来务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在T0万元(含10万元)以下或个人年收入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
2.户籍登记在我区或持有我区居住证。
3.在我区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在我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
按照我区人才安居相关政策要求,人才公寓租售对象为《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中A、B、C、D类人才,同时还须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签订单位与社会保险缴纳单位须一致),在成都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其他住房优惠政策。我区按照《成都市人才安居资格认定办法》规定进行人才安居资格认定。按照职住平衡的原则,符合条件且用人单位注册地在我区的人才可租赁或购买温江区人才公寓。
因您未留联系方式,如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咨询,可以拨打我们的电话:82727193。
特此回复

成都市温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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