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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求助执行案子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5-24 18:45 已回复

罗书记你好,今天我看到了通江县法院回复。有几点不明白:1,被执行人陈鸿儒法院的钱只能给利通公司支房租,都是一个被执行人,为什么其它执行人不能享有同等权利。
2,平昌县法院函通江县法院暂缓支付陈鸿儒法院的钱,通江县法院为什么可以支利通公司,法院自然冻结,又可以支,这样自相矛盾。
3,按通江县法院的回复,我的执行案子是通江县法院提皮球,根本没有想怎样解决。说是巴中市中院,和平昌县法院不准
动被执行人陈鸿儒在通江县法院的钱,要给利通公司支房租。执行难真难,这样推来推去的什么时候是个头。自从今年疫情过后,我原来上班的地方垮了,50多岁的人,体弱多病,到现在都没有找到工作,我极须这些钱来生活,盼望罗书记帮帮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通江县人民法院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5-27 10:34

网友:
您好,2020年5月24日,您在《问政四川》中发布了标题为“求助执行案子”的求助帖,我院收悉后高度重视,通过核查,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于下:
一、关于反映“被执行人陈鸿儒法院的钱只能给利通公司支房租,都是一个被执行人,为什么其它执行人不能享有同等权利”的情况
陈鸿儒留存在我院执行案款专户上的钱系利通医药公司与陈洪儒、通江建筑总公司“拆迁合同纠纷”一案的案款,因陈洪儒、通江建筑总公司至今仍有未履行的义务(根据生效判决,陈洪儒、通江建筑总公司应每月支付利通医药公司租金1.5万元),为便于以后租金款的支付,平昌县人民法院要求将该款暂留存在我院执行案款专户上。我院曾请示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平昌县人民法院和我院协调杨玉等12件涉陈洪儒、屈天华为被执行人案件,但平昌县人民法院不同意用该款进行支付,故我院无权支付。
二、关于反映“平昌县法院函通江法院暂缓支付陈鸿儒法院的钱,通江县法院为什么可以支利通公司,法院自然冻结,又可以支,这样自相矛盾”的情况
利通医药公司每次是到平昌县人民法院申请领取通江建筑总公司、陈洪儒支付已到期的房租,平昌县人民法院在向我院书面来函,委托我院代为在其暂存我院的款中支付后,我院才能支付,不是由我院决定给利通医药公司支付房租。
三、关于反映“按通江县法院的回复,我的执行案子是通江县法院提皮球,根本没有想怎么解决”的情况
在利通医药公司申请执行后,我院已陆续受理陈洪儒为被执行人的案件15件。在执行过程中,虽查询到陈洪儒、屈天华名下登记有房产,但房产均被抵押在银行借款和另案查封,同时案外人以已购买该房产、居住生活在房内等为由提出了异议。目前,杨玉申请执行案我院未能查封扣押冻结到被执行人任何财产或款项。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有“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等情况,“执行难”是指判决、裁定等相关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本身具有履行义务的能力,但是因为种种原因执行不了的情形;“执行不能”是指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客观上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经法院穷尽手段后仍不能执行的情形。
感谢您对通江县人民法院工作的支持和监督,如您还需了解或反映相关情况,敬请您来电(0827-7221207)、来信或到院纪检监察组、院机关纪委进行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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