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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拆迁安置小区的停车问题和物业管理问题
2020-05-23 16: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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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崇州市大划镇灰窑村6组村民,因修建工厂拆迁,入住于政府统一规划的安置房,位于明湖清溪苑3.4期。2.018年年底腊月分配了3套住房,2019年装修完毕入住。有两套住房均出租给别人租住!就租户停车问题和单独收取每辆车停车费问题想向政府领导质询一下。1如果租户不能停放车辆房子很难出租出去,而且我爸妈几十岁了跑了几次也没个明确的说法。我去质询物业管理公司能不能办理一事质询他们却推卸责任敷衍了事,物业公司推卸责任说自己住那栋就找那栋的楼长。楼长只是保安大爷平民百姓居然推卸给别人。搪塞百姓,一会说喊我找楼长一会又说是村委会领导私下商讨不让租户停车。问题是那么多租了房的租户他们是怎么把车停进小区的,问他们条款通告在哪里也没有明确的答复。只说是办理必须是户主本人的行驶证才可以办理出入证。还说什么是安置房不是商品房明显有歧视我们平民百姓住安置房的心理。还有就是停车费问题,去年上半年就有听大家说安置小区5年不收取管理费停车费,这小区一开始就在收取停车费,去年上半年自己家装修拉货进出都收取停车费了,但还是有熟人进出或者没办年卡的车辆进入没有收取费用,都没有一个硬性规定。敢这么肯定物业如果有熟人可能二话不说能办理,塞点红包应该也能办理吧,虽然年卡的停车费不贵100一年。但是收取停车费合理不合理。公平不公平。安置房到处乱七八糟,脏乱。物业管理公司是否管理达标完善人员是否有职业素养。希望政府领导管管给平民百姓一个公平公正干净卫生的安置居住环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崇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
回复时间:2020-06-22 16: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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