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禁止居民区噪音扰民,建立和谐美好城乡人居环境的建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成都市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美丽公园城市建设精神,综合整治城市街道,综合治理城乡人居环境,建立和谐美好城乡居民生活环境,经研究决定,建议全面取缔大丰街道城乡居民生活区域摆摊设点,严禁高音广告宣传,建立安静、安居、安逸的居民生活环境。
一、居民小区、院落及学校红线范围300米内严禁高音广告宣传,100米内禁止从事有油烟、音量较大的贩卖活动。
二、切实完善流动贩卖人员管理工作机制,建立集中贩卖点,规范贩卖行为。
三、引导居民和谐健身,居民小区、院落及学校红线范围150米内禁止开展广场舞活动,在公园、社区绿化等地不影响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可合理有序开展广场舞活动。
四、优化居民区内各项工程建设时间,晚上9点至早上9点严禁噪音施工,严禁大型货车在支路上行驶。
五、做好宣传工作,引起社区居民重视,建立和谐邻里关系,营造良好社区氛围。
六、落实保障责任机制,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具体研究惩罚制度。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大丰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的建议,大丰街道城管分局将仔细参研,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向大丰街道城管分局反映,联系电话:028-83911052。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