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叫丁常容,女,1967年2月5日生,持有原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号:511025670205126,原籍资中县龙江镇安乐村2组村民,1988年出嫁到资中县狮子镇级海寺村4组(有结婚证为证),丈夫张朝军,育有两儿一女。资中县狮子镇把我户口资料丢失,至今以各种理由不给我恢复户口。 写信人:丁常容。联系方式:17713518667
丁常容同志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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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文件)相关规定,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户籍申请,经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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