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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咨询】土地确权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5-17 23:51 已回复

在1983年第一次土地承包期内,于1990年用承包耕地与邻居互换,在换得土地上取得手续修房,在1998年时第二次土地承包确权时,修房所占用耕地未在承包合同上确权,现村上邻居要求将我家1990年修房所占耕地算在承包土地内,将1998年已经确权的土地退1.2亩到集体,并要求将修房所占耕地22年的水费管理补缴,是否合法?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涪城区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2-03-07 16:34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因您未提供具体地址,我们暂无法核实调查,建议您提供具体地址,以便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
谢谢!
绵阳市涪城区网络发言人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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