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敬富元,原籍国光乡石印村,我于2013年为国光乡石印村垫付烟叶地耕地款,肥料款,运费等共计5480元。2013年石印村发展烟叶生产中,本人为拉烟叶时发生意外死人事故,经村两委研究同意补助我15000元。这么多年我找村上,村上一直拖,现总欠我20000元,请问市委书记大人,我怎么才能收到这笔钱?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剑阁县国光乡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2013年为国光乡石印村垫付烟叶地耕地款,肥料款,运费等共计5480元”的问题
经核实,您反映的该问题属实。2013年石印村会计敬某已支付您1000元,剩余4480元未支付。经国光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此费用将尽快在石印村2020年村级运行经费中解决。
二、关于您反映“本人在拉烟叶时发生意外死人事故,经村两委研究同意补助您15000元”的问题
经核实,2013年您在运输烟叶时发生致人死亡的意外事故,国光乡人民政府为您争取补助资金3万元,此款您已全部领取。经调查,村“两委”从未研究过给予您补助15000元的事项。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剑阁县国光乡人民政府详询,联系电话0839-6336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