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书记和青羊区各位领导,我是外户籍来蓉务工人员,已在青羊区工作1年以上,社保已连续交满12个月,且一直居住在青羊区直系亲属(父母)的房子里,我和孩子和父母4人户口都在同一户口本,可以直接证明直系亲属关系。孩子今年9月1上小学,正准备登记【随迁子女幼升小】。所有材料均准备齐全,去街道办事处时却被告知居住证不满1年,不符合要求,不能报名登记,真的很崩溃。首先:我们社保和居住地均为青羊区,且社保已连续缴满12个月,难道还不能证明我们在本区已连续生活满1年了吗?我们外来人员不像本市居民,或许会有几套房子,存在跨区居住,正因为我们没有买房资格才会在工作地就近找房居住,这么巨大的生活工作压力,难道我们会放着就近的房子不住,要每天舟车劳顿,各种折腾的跨区居住吗?何况我们还是住的直系亲属房子,户口都是同一本,难道我们会放着自己房子不住,住到别的区吗?当时刚来成都,工作刚落实,还没来得及办居住证,等一切步入正轨去办了,却不能满足现在的【居住证必须满1年的要求】不是说居住证只要是有效期内嘛?为什么一定要卡年限?社保都满了1年还不能证明实际居住满一年了吗?真的很不理解啊…希望领导们能考虑实际情况,体谅我们当父母的心情,给我们一些方案,可以提供的其他辅助证明材料,而不是一刀切,一杆子全部打死,真的很心痛~等待您的回复!祝工作顺利!谢谢!
尊敬的胡女士:
你好!
非常感谢您对问政四川的关注,根据2020年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回执,其中一项在2020年5月31日前需满一年。您可到办理居住证的派出所打印“居住登记回执”,“居住登记回执”满一年也可以作为居住满一年的凭证。
家长: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青羊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0年5月20日14:14与您电话联系,就您咨询的“青羊区小学入学政策”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做好政策解答工作,您表示已知晓。
成都市青羊区教育局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