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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关于隆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修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5-15 07:22 已回复

我隆庭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一个客户,我于2019年10月和隆庭装饰有限签合同装修双流区银河路龙樾湾的房子,当时我分三次交完了所有款项约10万元,他们进场后只给我做了地砖,其他地方都没有给做就给我停工了,我当时签到合同是领包入住,包括家电和家具都没给我安装,现在隆庭公司说是破产了,我们现在也不知道我向哪里反应了,作为一个普通的打工人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现在家里就我一个人上班经济压力非常大,孩子要上学费用,二娃还是要吃奶粉,家庭开支都是靠我微薄工资来维持,压的自己都快喘不过来气。每次看到政府门口那块为人民服务牌子时我就想起了能为百姓做主人求助。现在我希望他们能退还我那用汗水挣来的钱。谢谢领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0-05-19 14:54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武侯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隆庭装修公司因资金链断裂,从2019年5月开始拖欠工人工资,到2019年12月公司无法运作。2019年12月25日当地政府出面协调未能达成共识,劳动仲裁委员会发布了整改公告,至2020年1月5日前公司未能付清工人工资。
2020年1月5日武侯区人社局将该案件移交武侯区公安分局,武侯区公安分局于2020年1月6日以法人杨X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2020年1月7日杨X科主动投案自首,武侯区公安分局工业园派出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杨X科刑事拘留,后经武侯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已移送审查起诉,目前处于第一次补充侦查阶段。
由于业主和材料供应商与隆庭装饰公司签订了合同,隆庭公司未按合同执行,属于合同纠纷。2020年3月13日,我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递交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并于当日审定此案不符合立案条件。
业主和材料供应商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五章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第四十二条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经济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目前,隆庭装饰有限公司的前法人蒲X宇,已经洽谈了一家装修公司接盘重组,接手签订合同未完成装修业主的装修,正在进行具体协商运作;对不愿意接受合同履约的业主,可向人民法院依法进行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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