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对我的提问进行回复。证明了您对老百姓的问题关心、让我们心里特温暖。另外我想说的是:公共租赁房盘活政策的基本原则是:
1、盘活:是指房源的公共租赁住房性质不变,只是用途作临时调整。
2、空置已超过1年的政府投资配建公共租赁房屋,经报批后,可调整为以下用途,房源仍按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管理使用。
(1)棚改区改造、危旧房治理、扶贫搬迁、防灾、养老、人才引进等临时过渡用或周转用房。
(2)......
由此可见通过以上原则,公共租赁房对于占地拆迁的安置用户来讲,只能适用于临时安置,并不能用户拆迁还房。
3、以上属于我查阅的相关资料。对于领导回复的“川建发【2018】12号文件《关于对全省部分地区上报公共租赁住房盘活处置方案意见的通知》”我在相关政府网站未能查找到。希望能提供一下。以便了解相关政策。谢谢!
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来信中咨询恩阳区何家坝村占地修路拆迁房问题,我镇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你所反映的川建发【2018】12号文件《关于对全省部分地区上报公共租赁住房盘活处置方案意见的通知》在相关政府网站未能查找到,希望能提供一下。此文件是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文,发至各市、州人民政府,所以您在网上查找不到,我镇拆迁办存有此文件的复印件,若你需要查阅,可联系我镇拆迁办(联系人:王馨悦,联系电话:18308453942)
请您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巴中市恩阳区明阳镇人民政府
2021年 1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