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在2020年4月12号黄土镇派出所报案电瓶车被盗,当时派出所出具了立案回执,因为当时买了被盗险,然后走保险,保险公司让我十五天后,让派出所出具案件侦破中的证明,才能给我进行赔付,但是派出所说,没这种证明,需要开具这种证明需要保险公司发函,但是保险公司又说,让派出所出具这种证明是报案人的权利,保险公司不能发函。现在我想问问,我是报案人,能不能让派出所开具这项证明呢?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黄土派出所已出具了受案回执,对案件侦破情况不出具证明,报案人可来所咨询了解破案财物损失挽回情况;请您与保险公司进一步做好协调工作。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5月12日上午10时10分与您联系,您表示已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