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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投诉】攀枝花市花城外国语学校乱收费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5-09 09:52 已回复

各位领导好,我是攀枝花市42中小花城校区一学生家长,近日我们在家长微信群内收到一则通知,称学校开通了和校园(原校讯通)业务,可以接收作业等信息,每月需在家长的移动手机号码上扣费15元,另赠送200分钟国内通话和1G流量。电信或联通号码的家长,直接绑微信,也可以收到作业等信息,每月需现金收费15元,但无通话分钟数和流量赠送。

1、之前政府已经明文规定取消校讯通业务,现在学校无公示,也没征求家长意见就开通收费,增加了家长负担,大部分家长都不愿办理,又不好说,毕竟孩子还要在学校上学。

2、而且,小学是义务教育阶段,费用由财政拨款,现在收取的这项费用经过主管部门审批吗?审批依据又是什么呢?我们现在不愿意开通,但不开通又担心收不到作业等信息,所以请相关领导帮忙查询处理,希望在不影响学生学习的情况下,取缔此项收费,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2-10 16:06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关切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校讯通简介
2007年1月18日,中国移动与教育部共同签署了《教育部与中国移动合作框架协议》,此次签约,目的在于规模推广“校讯通”业务、加速教育信息化的进程,由此全面展开教育信息化合作,自此全国中小学校开始陆续使用“校讯通”业务作为家校沟通的方式。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四川省教育厅于2010年4月26日下发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讯通”类业务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0〕237号),攀枝花市教体局于2015年7月15日下发了《攀枝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家校联系工作的通知》(攀教体电技[2015]6号),东区区属学校均严格按照以上文件执行。
二、调查情况
攀枝花市花城外国语学校是2020年2月从攀枝花市第二十五中小学校教育集团剥离出来独立办学,原名为攀枝花市第二十五中小学校教育集团花城外国语学校。
攀枝花市第二十五中小学校教育集团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讯通”类业务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0〕237号)要求,于2014年9月1日开展了“校讯通”业务,攀枝花市花城外国语学校延续了该业务。调查发现,学校执行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校讯通”类业务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0〕237号)文件,没有参与“校讯通”类业务的推广和定制,没有统一组织、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使用“校讯通”业务,学校没有收取任何费用,由家长自主在手机上注册开通,费用由运营商与家长结算。调查也发现,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因为不是所有学生加入了“校讯通”业务,相关疫情信息的沟通存在障碍,班主任只能够通过QQ、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家长、学生的疫情信息,大大增加了工作量,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家校联系,存在个别班主任建议家长自愿开通“校讯通”业务的情况。
截止2020年5月13日,该校的小学一年级100余人,初中一年级700多人自愿选用了该项业务,其他年级少部分学生也根据自身需要开通了该项业务。本着家长、学生自愿的前提下,每生由运营商收取了15元/月的服务费,每年收取10个月,共150元/年。
三、处理意见
(一)责成花城外国语学校按照规范“校讯通”类业务的最新文件规定进行自查自纠。要求学校严格按照2019年5月21日,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详见附件2),自查自纠,如有违规立即整改 ,严禁将“校讯通”、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学校服务费收费和代收费项目。
(二)责成市花城外国语学校做好后续补救工作。一是市花城外国语学校以学校名义再次告之全体家长,明确 “校讯通”业务属企业行为,坚持学生自愿办理原则,学校不参与推广和定制,不统一组织、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使用;二是市花城外国语学校协调市移动公司明确“校讯通”类业务退订通道,方便家长退订操作,不得设置其他(如经学校或教师同意等)障碍。
(三)加强监督管理。东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加强对区属学校开展的相关业务进行督查,督促学校选择如QQ、微信等通讯工具作为家校联系的主要方式,确保使用的家校联系工具高效和免费。
(四)建设区域性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积极推进教育信息化2.0建设,加快建设区域性管理平台,融合多方管理资源和系统,为学校、级学生、家长提供高效、安全、方便、快捷的交流平台,促进家校共建。



攀枝花市东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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