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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家里被盗,物业公司说他没有责任
2020-05-06 13: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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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您好,感谢您百忙中阅读留言。我住在泸县福集镇朝阳锦华城小区,我们小区物业管理松散,小区已经多次被盗财物。就在昨天,我家里的黄金首饰也被洗劫一空,我马上就报警了,然后也通知了物业管理办公室,他们的人来看了一下就走了。派出所立案调查后,和我确认了丢失财物,共计6523元(其中还有没有发票的财物没有算)。联系物管后,朝阳锦华城物业公司的宋经理这样说的,如果家里被盗,那就找小偷,找警察,物业管理公司不负责任,真的太气人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小区有1900户,每年280万元的物管费,居然连基本的设施都没有,如监控摄像头,环境卫生的管理,入楼处的门禁系统,与规划验收不符等,而且还私自让一些商家在小区里面摆摊售卖,这些真的是物业管理公司该有的吗?希望领导能给我们老百姓做主,主持公道,谢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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