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我是城北前进五队人,由于年轻犯法座牢六年,回来长期在成都打工。由于今年疫情影响外面不好打工了,准备回射洪市由于我们城北拆迁时我不在家,原来父母分了我一间四五十平方烂房子,当时无法住人所以没有在察住过,每次回去尽孝顺只能占住父母那,今年不好打工准备回来但没有住的地方,我以前烂房子在去前几年城投公司以危房为由给我推了,也没有给我解决住的地方。我曾经给村干说过,他叫找城投公司,我们小老百姓没用。今天来信望书记给我把住的问题解决一下。要不给我原来位置我自己修都行!万分感谢书记为两劳人员我考虑一下!
网友,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前期由于信息不明,一直没有联系到您本人。经多方摸排,目前已核实清楚。您所反映的房屋属您父亲蒲元荣购买的公租房。您家共4口人,分别是您父亲蒲元荣、您母亲邱开珍、您本人和您妻子杨国凤,其中您父亲是户主。2007年11月,您家与城投公司签订拆迁协议,拆迁面积91.32㎡。根据射新建司发〔2007〕9号文件,采取的限量差价还房(即家庭户籍人口数量×每人限定安置面积)的方式,每人限量安置25㎡住房,不计房价,只找补结构差、楼层差价。协议内安置二小区现房一套,面积115.85㎡,门面一间,面积25.91㎡,均已进行结算后入住。您反映的被拆除的几十个平方烂房子,经核实并不是房屋,而是原石条砌半人高的猪圈,堆放了一些废旧物品。因城投公司土地进场需要,于2018年6月拆除了该猪圈,并对该猪圈进行了补偿,您父亲(户主)领取了补偿款。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