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你好我是城北前进五队社员,由于我年轻吋犯了法,改造六年回来后长期在成都打工,由于目前疫情刚过工不好打了,想回射洪市但回来我没有房座,前几年我居住片区拆迁了,由于当时我只有三十平方一个烂房子城投公司给我以危房推了,回来没有居住地方。我的户社区已经给我分开了,促没有房子,我回来任那里是城投公司还是市政府办公室,以前回来我们一家都位在父母那我不可能长期住的呀,难道我两劳人员不该拥有自己的房子吗,我欠想要我那几十个平方的房子不行吗?我曾经找个社区没有人理会我?望书记力我作主。国家都能花钱把我们变好,你父母官应该为我考虑一下?
网友,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前期由于信息不明,一直没有联系到您本人。经多方摸排,目前已核实清楚。您所反映的房屋属您父亲蒲元荣购买的公租房。您家共4口人,分别是您父亲蒲元荣、您母亲邱开珍、您本人和您妻子杨国凤,其中您父亲是户主。2007年11月,您家与城投公司签订拆迁协议,拆迁面积91.32㎡。根据射新建司发〔2007〕9号文件,采取的限量差价还房(即家庭户籍人口数量×每人限定安置面积)的方式,每人限量安置25㎡住房,不计房价,只找补结构差、楼层差价。协议内安置二小区现房一套,面积115.85㎡,门面一间,面积25.91㎡,均已进行结算后入住。您反映的被拆除的几十个平方烂房子,经核实并不是房屋,而是原石条砌半人高的猪圈,堆放了一些废旧物品。因城投公司土地进场需要,于2018年6月拆除了该猪圈,并对该猪圈进行了补偿,您父亲(户主)领取了补偿款。
感谢您对问政四川工作的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