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9年10月25日在成都三鑫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捷达一辆用于跑滴滴,租期为三个月,押金为5000元,合同到期时间为2020年1月29日。三鑫公司司机管理员以疫情期间没上班为理由多次拖延退车时间,最后于3月7日才通知将车辆退还至该公司停车场。并以疫情期间承担租金为由强行扣除半个月租金1500元。租车合同上写明押金于车辆退回后15日退还到账,但目前已经4月29日了,远远超过了合同注明的期限!我仍然没有收到我自己的押金。望金牛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督促该公司退还我的押金,谢谢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区网络理政办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调查:因您电话无人接听,工作人员无法核实具体情况。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0年5月13日15:20、15:39、15:45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87656023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