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商务经合局2020年3月9日引进了一批松果电动小黄车,经群众举报该小黄车公司在平武县工商,住建,交通等部门没有备案就进行了营运而且还在平武营运了10天,没有任何部门发现此问题!该期间小黄车违规乱停乱放,闯红灯,逆行,导致几起交通事故。频发群众去反应情况的时候,执法部门说管不到,不知道情况,不该他们管。平武道路交通配套设施不齐全,没有非机动车道,该电动单车安全系数不高,理应取消电动小黄车的投放和使用。
来信人:
你好!感谢你对平武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你反映的“平武县违规投放共享电动单车”问题,我已责成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商务经合局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针对你提出的对《关于绵阳市城区暂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新增投放的通告》政策解读问题,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分别咨询发文单位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得到的回复是该通告适用范围为绵阳市城区:一是该通告名称为《关于绵阳市城区暂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新增投放的通告》,已明确限定通告范围为绵阳市城区;二是该通告首段也明确规定“在绵阳建成区范围内实施暂停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新增投放和禁止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投放等措施。”而我县属绵阳市下辖县,不是绵阳市建成区,故不适用该通告。
在我县投放电动小黄车的企业为天津松果租赁有限公司平武分公司。据核实,县政府及其组成部门未曾与该公司签署过招商引资协议,该公司在我县开展业务完全属于市场行为。
2020年4月22日,由县人民政府主办,县商务经合局承办的“松果电动单车投放平武县城区征求公众意见座谈会”在平武县文体中心召开,对投放松果电动单车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讨论和现场答疑,并征求了各方代表意见,34名群众代表进行了投票表决,投票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参考依据,而非唯一依据,也更不是推卸责任。对于“小黄车”的监管,3月17日,在县住建、县交警队等部门开展的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便已经就“小黄车”违规骑行、车辆乱停乱放、车辆未上牌等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要求经营企业停运整改。整改完成后,我局及时与电单车企业签订监管协议并联合交警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加大执法人员巡查力度。对巡查发现的违规骑行、乱停乱放等问题及时反馈给企业进行整改,未按时限整改及拒不整改的依法处罚;二是要求企业持续安排专职安全合规专员,在城区主要街道、路口对违规骑行用户进行劝导,对违规骑行和违规停放用户下次骑行进行限制和拉黑,规范用户骑行。三是在平台APP及当地各大媒体加大正确骑行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群众正确出行,杜绝违规骑行。
感谢你的来信,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