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要裁员,给了我们3个方案选择,方案A,6月底解除劳动合同。4-6月公司发每月1246元的生活补助。和公司签解除劳动合同书。在失业期间,公司发每月540元的养老保险,发到今年12月。
方案B,公司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5月开始放无薪假。公司一直购买社保,只缴纳公司应承担的社保,个人部分(差不多300元)由自己承担。如果明年夏天公司情况好转,可能会喊回去上班。
方案C,公司不解除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照常发每个月生活补助1246元。但是老板不保证生活补助能发后几个月。公司以后情况有所好转也不会喊选择这个方案的人回来继续上班了。
请问这几个方案违法吗?公司要求我们5月10号之前给答复,但是每一个方案都对我们不利,如果不选公司就要停薪。
刘颖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电!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交由相关科室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所反映武侯区某公司没有给您发放生活费的问题,请您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到我局进行现场情况反映,若您不便前往,也可通过微信搜索“成都劳动监察”公众号进行投诉。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相关办案规定依法进行受理,并按照程序进行处置,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诉求,也会告知您相应的办理渠道。地址:武科西五路360号二栋三单元311;电话:85064377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4月26日15时8分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
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