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卫健委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普通的湖北人,在网上查看了贵处的政策,湖北人去四川必须要14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该政策是否可以放宽一点?四川是天府之国,旅游胜地,人民友好,非常吸引人,我们非常希望能去旅游,但是该政策却让人望而却步。
我也在网上看到其他一些地方省市的政策是根据风险等级进行区别防控,比如高风险地区人员过来需要集中隔离14天并核酸检测,低风险地区且持绿码人员,可正常复工复产,无需再隔离或者提供核酸检测结果。
贵处可否考虑下该政策,政策制定只根据风险等级,而不是只提及湖北人民?
非常希望贵处可以放宽一下政策。
非常希望能在5.1的时候去四川、去成都旅游。
祝四川越来越好,祝祖国繁荣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