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依法纠正四川省公安厅川公信复核字(2015)22号复核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不针对申请人长期要求纠正遂宁市公安局2014年5月22日,徇私舞弊捏以捏造申请人全家“再婚"迁出农村原始户籍,造成1999年3.67亩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合同合法权益5.7万余元,住房148平米人身财产被霸占的违法犯罪事实。依法规补发该组25号吴定华的户口本,化解该案长期维权信访问题为感!
吴定华同志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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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安厅信访终结委员会已于2019年12月23日作出了《四川省公安机关信访事项终结决定书》(川公(信)终字〔2019〕1号),并向您进行了告知。
请您继续关注、监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