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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拆迁安置人口界定
2020-04-17 18:07:57
已回复
方书记,您好,我是草池街道办丽星村人,请问一下高新东区执行的简阳26号文中二十三条中第五,与房屋产权人系夫妻关系且在他处无住房或宅基地的配偶拿入安置,这里指的房屋产权人必须为农业户口吗,如果是的话这是否与成都市的78号令和成都市(2003)15号文中规定的凡具有五城区及高新区的非农业户口,持有农房宅基地证,在他处无房的配偶,纳入安置人口计算,高新东区持有集体土地证的有合法房屋的配偶不能纳入安置相违,请问这合理吗?谢谢领导的关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回复时间:2020-04-23 14: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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