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省级政府部门 » 省政府组成部门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请依法拆除违法建筑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环保 投诉】请依法拆除违法建筑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4-14 11:40 待回复

省住房和建设厅
 
成都市都江堰青城山镇红梅村青山逸品小区,涉嫌非法占用土地和超面积违法建设。1.请调查青山逸品综合服务大楼是否符合联建相关政策的规定?2.该大楼实际建筑面积700余平方米,办理的产权建筑面积417.27平方米(都房权证监证字第0333215号),涉嫌超面积违法建设。
由于当地相关职能部门,不能履职到位,恳请上级领导督促当地相关部门按照都江堰市2019年4月9日《关于住宅小区违法建设整治的通 告》第五条:对于已经存在的违法建(构)筑物和正在违法建设的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第九条:违法建设被调查确认后,对未整改的,将对违法建设的业主单位或个人纳入信用信息系统,直至整改为止。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