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在的高校(成都文理学院金堂校区)在疫情期间没有在线上开设任何授课,线下也没有通知开学,延迟开学,是否可以退还学生在疫情期间的相应学费和住宿费,希望教育厅在商讨后结果后能够和学校反映情况
您好!四川省教育厅财务管理处回复如下:您的留言收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省大中小学、幼儿园等开学复课时间都有所推迟,要求退还部分费用的心情我们表示理解。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0〕162号),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支出,在春季学期末结算清退。目前该通知已发送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