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老派出所、现在的宝石下街45,47、49、51号房屋、我要买
亲爱的问政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问题简阳市江源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网友反映的房屋为现江源镇宝石下街45、47、49、51号房屋,该房屋于1993年修建,为原江源派出所在江源村集体土地上修建的办公房及住房。由于房屋年久失修,2014年12月24日,石板凳派出所委托简阳市天顺房屋安全鉴定事务所对该房屋进行了安全鉴定,鉴定结果为C级,并作出建议拆除的处理意见。2015年3月27日,简阳市公安局石板派出所与简阳市江源镇江源村签订《协议书》,简阳市公安局、江源镇政府分别签署意见盖章,约定:江源派出所176-178号办公及住宿房约400平方米及所占土地全部还江源村村民委会员处置;由江源村村民委会员出资16万元给石板派出所加盖办公楼(现江源派出所)。
江源村在2016年11月12日和2016年12月19日,分别召开了村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商议处置该房屋,会议讨论通过以18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及用地进行处置,同年12月27日,江源村以18万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私人,售房款由时任村文书交到江源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并于2017年1月8日存入四川简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源分理处。网友反映江源镇党委书记利用权利,把国有资产变成了私人财产低价售卖的情况不属实。
如有其他问题反映,请及时致电江源镇人民政府,电话:028-27468001。感谢您的来电,祝: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简阳市江源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