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大人你好:
我们是雎水镇金华村村民、就08年灾后重建问题,想请问住在统建房里面过后,是必须要把原住房拆掉吗?(哪怕是留作临时上山干活的住处也不行)
网友: 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的《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住房建设规划管理的实施主体。相关农村住房建设事宜,请咨询属地乡(镇)人民政府。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