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妻子是雎水镇金华村的人。地震时老房子只有一点破损,在地震过后,她家迁到山下安置点,自己出钱向政府租用了一块宅基地期限为40年,并在该土地上修建了现在住的房屋。 但最近政府以老屋基是危房为由,要将老房子拆除,我们说自己再修一间,但他们告知宅基地已被国家收回。请问我们从山上迁下来的人的宅基地是否被国家收回了,且他们拆旧房屋的说法是否侵权了?
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农村宅基地原则上是一户一基,根据农村实际,农户除有一定面积生活用房外,可以有一定面积生产用房,用于存放农具、粮食、养殖业圈舍等,但严格要求只能有一处生活住房。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若还有其他不明事宜,请致电0816—4671212联系咨询,我们将竭诚为广大市民朋友服务。
绵阳市安州区雎水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