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是三星镇井田村的村民,我老婆和我在2014年就登记结婚了,一直没有把户口迁移过来,2018年我和我的父亲分户,房产证一直是我父亲的名字,没有我的,房产证登记时间是1989年,这两年农村在搞房屋确权,新的房产证登记了我的名字,但是一直都没有发放下来,现在我老婆想把户口迁移到我的户籍地来,本地户籍办公室要求我必须出具房产证,而且房产证上必须要有我的名字,我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小孩在简阳读书,户口却在原籍,马上面临升学,需要本地户口,很着急,请领导们指导一下
来话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三星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一是您可以前往三星镇派出所领取房产证明后,前往村两委盖章,再前往三星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城建国土部门签字盖章;二是须在三星派出所登记办理居住证满6个月,方可迁户。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4月9日16:35分多次电话联系与您,您的电话无人接听,如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2827371001。
来信人: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投靠人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是指在本市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办理结婚登记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且办理居住证,以申请入户之日起上溯计算。 4月13日您已携带相关手续前来办理,已将您所需业务办结。
以上情况已于2020年4月15日12时许,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如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028—27371110。
简阳市公安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