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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黑斑蛙怎么办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0-04-07 19:24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我是射洪昊溢青蛙养殖专业合作社,我响应国家号召下乡创业的政策,2017年通过向亲戚朋友借钱和银行贷款,办了一个青蛙养殖场(黑斑蛙),带动当地村民20个人就业,通过2年的努力2019年扩建了基地达70余亩,眼看就要开始盈利,去年年底由于新冠病毒疫情,现在黑斑蛙不让养殖,那么我们之前养了的要如何处理?疫情开始我们遵守国家的管理规定,不让我们销售,我们不卖,现在政府一直没有解禁青蛙的销售,去年的成品蛙因没有投喂饲料开始大批量死亡,我的养殖场去年剩余成品蛙17.5万斤,每天死亡几十上百斤,我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死亡,无能为力,现在青蛙正直蝌蚪饲养期我们到底改如何去管理?现在银行崔贷款,生活也无从安生,希望领导能够给予明确的答复,黑斑蛙到底让不让养?如果不让养我们何去何从?如果让养政策什么时候能够有个明确答复?望领导能够为我们蛙农谋生存!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射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01-29 09:59

网友,您好!
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2020年1月23日以来,按照中、省、市疫情防控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疫情解除前,我市所有野生动物养殖场全部实行隔离封控管理,加强消毒频次,不得买进卖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决定》第二条明确了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我市的黑斑蛙养殖是以提供食材为主要目的,符合《决定》第二条规定的禁止食用范围。由于我市黑斑蛙养殖户多达8家,且黑斑蛙养殖产业近年来发展较好,技术成熟,市场前景良好,在助农增收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切实保障养殖户利益,我局在参加省、市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贯彻执行人大《决定》调研会议上,以及和省林草局野保总站工作交流中,均及时表达了我市黑斑蛙养殖户的诉求,提出能否将黑斑蛙养殖纳入国家水产养殖动物名录,允许进行合法养殖和利用。省林草局也积极和农业农村厅多次协调,并向国家林业局申请允许将黑斑蛙纳入合法养殖和利用的范围。目前,我市黑斑蛙养殖户面临的困境是进退两难。如果继续喂养,需要投入大量人力和资金。如果不继续喂养,目前现有场地的黑斑蛙就会出现大量死亡,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污染。希望政府早日出台名录,明确黑斑蛙究竟能否纳入国家允许养殖和食用的范围。由于名录的出台是自上而下,我市无权制定允许纳入养殖利用的动物名录,所以在国家和省没有明确出台允许养殖和食用的动物名录前,我市各野生动物养殖场仍然按照疫情期间管理办法继续进行隔离封控管理,不得买进卖出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名录出台后,对于明确禁止再继续养殖的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养殖场,我局将请示市政府按照相关政策和文件的精神,引导养殖场业主有序转产。对确实不能转产需要关闭的养殖场,我局将请示市政府组织有资质的单位对养殖场资产进行评估后,对场地内现有野生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后,给予养殖场业主适当补偿。目前,我局野保站已经和来信人射洪昊溢青蛙养殖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袁思梁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希望其在《名录》出台前,继续对养殖场进行合理管理。对方也表示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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