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
2013年,在太升南路222号赛格广场门口,看到该广场发布有投资8%回报的商铺的广告。便进行了咨询。感到这个地段还好,于是和几百名投资人一起购买了商铺,取得了正式的产权证书。
2015年11月,与赛格广场管理公司签订了《委托管理合同》(以下简称管理方),管理方承诺按照6.5%的比率,每季度向投资人按时交付租金(每季度最后一个月月底打款)。
今年疫情发生后,管理方于2月份向全体业主(不含与商家直接谈判出租铺面的自租户)发函,要求业主少收三个月的房租,用于给商家作为补贴。大家在业主群里讨论,觉得管理方要求无理。他们提前一年向商家收取了租金和物管费。现在却要业主来承担不能开门的责任,显然属于找错了对象。即使免租,也应该是开发商及下属管理公司的责任。
管理方又变换花样,于3月份再次发函,要求业主少收一个月租金。业主仍感到不妥。因为很多业主是在哈尔滨银行贷款买的商铺,也有人倾其所有购买的。商家有困难,业主同样存在困难。何况,国家从没有让私人业主承担免租责任的规定。
结果,作为业主委托的管家(不是主人),竟在3月底打款时强行扣除所有业主一个月的租金收入。引起轩然大波。业主要求维权,理由如上。
管理方公然置合同精神于不顾,撕毁合同,违法违规,并在业主上门或电话商讨时,不理不睬,扬言:随便你们告到哪里去!
我们认为,国家法律是神圣的,依据法律签订的合同条款应当得到遵守!管理方把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甩锅给业主,是于法不符,于情不和,于理不沾。必须得到纠正!管理方的侵权行为必须得到制止!
据我们向商家打听,管理方也没有免除退还商家已交纳的租金和物管费。
赛格广场部分业主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西御河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街道办事处正积极与赛格方负责人联系沟通,希望赛格方和业主通过友好沟通的方式尽快协商达成一致,解决此事。